一、背景
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建立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內容。2008年以來,黔東南州積極創新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方式,將初始提名權交給多數人,進一步擴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有效提高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
二、主要做法
2008年11月,在省委組織部的統一部署下,黔東南州在麻江縣開展了“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工作。麻江縣在試點工作中采取“三公開(公開選拔職位、公開資格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四推薦(會議推薦、單位黨委<黨組>推薦、領導干部推薦、個人自薦)、四差額(差額提名、差額醞釀、差額考察、差額票決)、一測試(能力測試)”的方式選拔干部,在擴大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范圍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實踐與探索,選拔任用了一批科級領導干部,取得良好成效。為進一步規范干部初始提名,擴大干部初始提名范圍,防止出現“在少數人中選人和由少數人選人”的問題,2010年8月,黔東南州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充分借鑒“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工作取得的經驗,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等有關規定,結合黔東南實際,起草了《黔東南州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干部初始提名辦法(試行)》下發征求意見。
為確保提出的辦法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黔東南州先行開展了擴大初始提名試點工作。2010年11月5日至10日,州委組織部先后下發《關于初始提名從江縣縣長初步人選的通知》和《關于初始提名州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州政府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初步人選的通知》,組織在全州范圍內試行采取各單位黨委(黨組)、州級領導干部(州委委員)、干部自薦的方式公開提名從江縣縣長初步人選。采取領導干部個人推薦、組織部門推薦、個人推薦、單位黨委(黨組)推薦的方式公開提名中共黔東南州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人選各1名。同時,在黔東南州建筑工程總公司采取公司黨組提名推薦、個人自薦、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推薦的方式開展公推競選兩名副總經理初步人選工作。
在初始提名從江縣縣長初步人選中,共有67個州直部門黨委(黨組)參加了推薦,有28名州級干部、9名州委委員參加推薦,有6名干部進行了個人自薦,產生初始提名人選共53名。經全州領導干部民主推薦和充分的考察,選拔生產了從江縣縣長人選。在黔東南州建筑工程總公司公推競選兩名副總經理初步人選工作中,共產生13名初始提名人選,經資格審查,有11人符合條件。2010年11月13日,黔東南州建筑工程總公司召開員工大會,對初始提名人選進行了定向民主推薦,產生了3名副總經理考察人選。
經實踐證明,《黔東南州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干部擴大初始提名辦法(試行)》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經反復征求意見和多次修改后,2011年1月,《黔東南州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干部擴大初始提名辦法(試行)》印發實施,進一步加快了黔東南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在規范干部初始提名,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升組織工作滿意度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初始提名辦法(試行)》分五章共十七條,對初始提名適用范圍、提名推薦的情形及方式、初始提名的程序、紀律與監督等問題作了詳細規定。該辦法規定,州委管理的縣(市)黨政正職、縣(市)委副書記、縣(市)政府常務副縣(市)長,凱里經濟開發區、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黨政正職、工委副書記,州政府工作部門黨政正職人選,出現職數空缺;領導班子整體結構需要優化或領導干部按規定需要交流輪崗、回避任職;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存在突出問題需要調整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啟動干部初始提名程序。
提名方式主要有組織部門推薦、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個人自薦三種方式。同時還規定,以上三種提名方式產生的參推人選,均具有同等資格。初始提名前,由州委組織部發出初始提名通知或在媒體上發布公告,明確空缺職位被提名推薦人選的任職資格條件和推薦要求。提名主體按州委組織部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初始提名,每個職位限推1名人選,多推無效。州委組織部對經初始提名產生的參推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參推人選,由州委組織部按姓氏筆畫為序制作《推薦提名人選名冊》,作為召開全州領導干部會議或州直領導干部會議提名推薦的干部名冊。州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組織召開全州領導干部會議或州直領導干部會議進行提名推薦,參會人員對每一個職位可提名推薦1-3名人選。州委組織部部務會根據會議推薦情況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按照每個空缺職位1:3的比例差額提出人選提交州委人事醞釀碰頭會討論。再由州委召開人事醞釀碰頭會進行醞釀,按1:2的比例討論確定初步人選。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暫時空缺。對經州委人事醞釀碰頭會討論研究通過的提名推薦人選,如屬于平級交流任職的,由州委組織部根據擬任職位的情況,分別征求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意見,進行充分醞釀后,報州委常委會集體研究作出任免決定。提名推薦的人選屬于提拔任職的,由州委組織部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程序,到初步人選所在單位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和重點考察工作。
根據《黔東南州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干部擴大初始提名辦法(試行)》的規定,2011年7月4日,州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通過擴大初始提名辦法遴選一批縣(市)黨政正職初步人選的通知》,采取領導干部署名推薦、個人自薦、組織部門提名的方式,提出縣(市)委書記參推人選76名、縣(市)長參推人選140名,經資格審查,符合縣(市)委書記初步人選條件的70名,符合縣(市)長初步人選條件的124名。2011年7月8日,組織召開全州領導干部會議,對經領導干部署名推薦、個人自薦、組織部門推薦產生的參推人選進行民主推薦,各遴選出了10名符合條件的縣(市)黨政正職初步人選。2012年2月,黔東南州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和十一屆州政協一次會議召開,部分縣市黨政領導當選為州級領導班子成員。根據縣市黨政領導班子空缺情況,2012年2月17日,黔東南州再次組織召開領導干部會議,采用專題會議提名的方式民主推薦10名縣委書記初步人選和10名縣(市)長初步人選。
隨著《黔東南州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干部擴大初始提名辦法(試行)》的實施,干部選拔任用中初始提名環節的工作進一步規范。采用組織部門提名、個人自薦、領導干部推薦產生初始提名人選的工作逐步進入常態化、機制化,不但解決了“如何讓更多的人參與在更大范圍內選人”的問題,更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
三、思考啟示
(一)擴大干部初始提名要形成機制實現常態化。如何規范干部初始提名,向來是黨員干部群眾比較關心的問題。實踐證明,對干部初始提名進行規范,不但進一步提升了組織工作滿意度,而且拓寬了黨委選人用人的視野和渠道,有利于讓更多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干部脫穎而出。對此還可進一步加強調研,針對不同崗位制定更加完善的提名方式,努力推進干部選拔任用擴大初始提名的機制化和常態化。
(二)干部選任初始提名要確保過程公開透明。對提名工作各個環節的結果,可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反饋,同時可以加強提名工作的宣傳報道,提高群眾的知曉度。通過擴大干部選任提名的透明度,讓廣大干部群眾能積極參與和了解干部初始提名工作的全過程,并在此基礎上加強對干部工作的監督。通過這樣的程序設計,不斷提高干部選任工作的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
(三)只有扎實的改革舉措才能促進組織工作滿意度的提升。提升組織工作滿意度,加強宣傳固然重要,但其根基還是在于要以嚴謹、務實的態度,敢于直面存在的問題,動真格、求突破,不斷化解組織工作中的難題,改進工作方法,強化落實措施。無論是選人用人方面,還是基層組織建設等其他方面,只要以科學、務實的態度,從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化解問題入手,都能得到黨員干部群眾的支持,都會有利于促進組織工作滿意度的提升。(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