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放棄休假時間,給我及時辦理了公證,腎移植手術可做了,兒子的生命有救了,真的應該好好謝謝你們”。這是國慶期間,劍河縣南加鎮聯明村村民楊熙竹握著縣司法局公證人員手說的一句心里話。
據介紹,楊熙竹的長子楊炎,現為在校學生,不幸身患尿毒癥。家里為幫他治病,花光了全家所有積蓄,目前家庭一貧如洗。醫生說:“必須要盡快接受腎移植手術,否則隨時會有生命危險。”
由于換腎需要幾十萬元,且沒有配型合適的腎源,楊熙竹決定將自己的一個腎臟無償捐獻給兒子。經過醫院的檢查和化驗配型,確定楊熙竹的腎源完全可以移植給兒子楊炎。
獲知這一消息后,全家人有喜有憂,喜的是楊炎的生命有救了,憂的是楊熙竹是家里的主要勞動力,捐獻腎臟將直接影響身體,全家微薄的經濟收入更是雪上加霜。為了挽救兒子楊炎的生命,經過認真考慮并和家人商量,楊熙竹決定捐腎救子。
根據法律規定,楊熙竹及其親屬必須要辦理《無償捐獻器官意愿書及家屬知情同意書》和《自愿接受腎臟捐獻意愿書》公證,否則,承擔做手術的醫院不予進行腎臟移植手術。
為了盡快做腎源移植手術,楊熙竹急匆匆來到縣司法局,當日正值國慶休假期間。知悉這一情況后,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工作人員進行研究,及時受理了楊熙竹對申請《無償捐獻器官意愿書及家屬知情同意書》和《自愿接受腎臟捐獻意愿書》兩件公證事項,辦理了公證,依法出具了公證書。
于是便出現文章開頭的一幕。(石慶偉 金常福 楊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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