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是苗語的音譯詞,在榕江苗語中有“講、說、評、論”等含義。“賈”,學術界多意譯為“理詞”,而最準確的意譯應該為“賈理”,即“說理”。為更好地保護和傳承“賈理”,同時也為讓外界更好地了解其在苗族社會生活中具有的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的社會功能,2013年3月30日下午,榕江縣栽麻鄉(xiāng)高扒村組織了一場模擬的“賈理”調解糾紛案。
模擬情景設定為一場婚姻糾紛的調解階段,由男女雙方賈師以“賈理”來解決雙方矛盾。矛盾的起因是由于男方懶惰、不顧家、不會操持家業(yè),女方以此為由表示無法忍受這樣的婚姻生活,向男方提出離婚,而男方則堅決不同意,從而導致了這場糾葛,于是雙方各請來一名賈師到場“賈理”,賈師用通俗生動的賈詞唱誦對夫妻雙方進行了多番的勸阻、說和、調解。最終,男方意識到了自己的不對,也表示理解了女方的感受,接受了女方提出的離婚訴求。案終,女方當事人向男方當事人及其父母敬上一杯米酒,表示婚姻締結終止,雙方好合好散,今后仍可以親戚關系保持往來。
這次的模擬“賈理”斷案,原汁原味地展現(xiàn)了“賈理”在苗族社會生活中促進人與人之間相互理解、維護社會安定和睦的獨特效用,值得在當前的苗族聚居地區(qū)傳承和弘揚,使之成為在民族地區(qū)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一種獨特而常見的人文景觀。(龍見巖、湯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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