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2月23日,三穗縣工商局”12315”聯絡站投訴電話接到臺烈鎮頗洞村群眾投訴,稱該村寨塘有人搞虛假宣傳促銷活動,請安排執法人員前往調查,以免群眾上當受騙。
聞訊后,縣工商局聯合縣食品藥監局組織人員趕往現場調查。活動主辦方宣稱:“生產的益壽祥蛇酒,以獨特的配方、自家養蛇場的優勢和壯族特有的香米酒、毒蛇、蝎子、山峰、木瓜等三十六種廣西的名貴野生中草藥材,經180天地下窖埋侵泡而成。該酒具有補脾益腎,祛風散寒、補氣活血、強筋壯骨、化痰、排毒及提高自身免疫力的療效。深受國內外風濕疼痛、手足麻木、頸腰關節疼痛的朋友稱贊。”
經執法人員查實,該活動中的產品不是保健食品,只是普通食品,把普通食品以保健食品為名進行宣傳,并使用易與藥品混淆用語等內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用語”之規定,構成了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
執法人員依據《廣告法》和《行政處罰法》之規定,當場制止活動停辦,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對案件進一步深入調查。這起虛假宣傳活動及時得到群眾舉報并成功制止,切實保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袁志珍 張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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