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鎮遠縣金堡鎮愛和行政村歐某某無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從劍河岑松往鎮遠金堡方向行駛,16時許,行駛至鎮岑線22km+800m處(金堡中學門口)時,被鎮遠縣農村片區交警三中隊執勤民警、工勤查獲,當執勤民警準備依法扣留歐某某的摩托車時,歐某某極不配合,甩下一句:“我看誰敢動我的車”后,徑直揚長而去。
過了幾分鐘,歐某某從家里拿來一把2尺多長的柴刀來到執勤民警查車地點,什么話也不說,拿起柴刀在路面“咣咣咣”一陣猛砍,嚇得周圍看熱鬧的群眾四散退縮。
面對歐某某企圖以武力相威脅的突發情況,金堡片區交警中隊執勤民警、工勤沒有絲毫畏懼,中隊負責人楊成徑直走向歐某某,講解了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并用執法記錄儀記錄下當時情況。面對執勤民警、工勤,歐某某最終無計可施,拿了民警開具的強制措施憑證,悻悻而去。
13日,歐某某被依法傳喚,14日因無證駕駛被縣公安局處于行政拘留5日,罰款300元的處罰,當晚被送至劍河縣行政拘留所拘留。(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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