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縣教育和科技局學生資助中心負責人介紹,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是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重要內容,宗旨是保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生活,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使他們真正享受到國家的恩惠,安心讀書。
為確保國家惠民政策的實施,該縣明確各中小學校長作為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通過班主任、村干部全面了解寄宿生家庭經濟狀況,建立健全學生資助檔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于擬申請生活補助的貧困學生必須認真填寫《貴州省2015年秋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申請表》,學校要成立由村委會成員代表、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等參加的評審小組,遵照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對資助對象進行評審,并將評審資助對象名單在校內及學生家庭所在村、組范圍內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自覺接受師生、家長、社會、輿論監督。
今年秋學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資助標準為:小學生500元∕生/半年、初中生625元∕生/半年。(侯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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