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重點檢查內容為貴州安順某酒廠生產銷售的“金荘青”酒系列產品。貴州省工商局在檢查中發現,該廠把“金荘青酒”作為商品名稱使用時,把“青”字故意放大,且字體改變了注冊商標體,并與貴州青酒廠注冊商標“青”以及包裝裝潢近似,初步判定該廠涉嫌不正當競爭。
這次檢查范圍為全縣9個鄉鎮的主要大型超市和經銷商店鋪、倉庫,目前暫未發現貴州安順某酒廠生產銷售的涉嫌侵權的產品在該縣有銷售。據悉,該局已出動執法人員16人次,執法車輛5臺次,檢查酒水零售業戶61家。(楊宏坤 張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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