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1月18日下午,三穗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縣城區桂花樹叉路口巡邏時,查獲一起機動車套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6時20分,執勤民警在桂花樹路段清理亂停亂放車輛時,一輛號牌為渝B·GN682的深綠色皮卡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感到此號牌既熟悉又陌生,并把該車鎖定重點觀察。此時該車司機似乎感到不妙,發動車子準備離開,被執勤民警當場攔住。民警示意司機出示駕駛證、行車證,該司機神色慌張稱自己行駛證落在家里了。由于該車可疑,執勤民警以司機未隨身攜帶行駛證為由,將該司機及其車輛帶回三穗交警大隊進一步查詢。
經查,渝B·GN682號牌登記的是一輛2013年出廠的白色吉利小型普通客車,與該皮卡車顏色、車型、發動號存在差異,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鎮遠縣駕駛員劉某如實交代了其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原來,該輛車之所以引起民警注意,是因為該車在幾個月前就有違停行為,在將其違法行為錄入公安系統時,民警發現號牌和車輛并不對應,該縣交警隊根據全省“打非治違”工作要求,已將該車列為重點查緝對象。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等待劉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龍會蘭 張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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