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上8時00分,從江縣交警大隊農村片二中隊在從江縣洛香鎮開展“冬至夜查酒駕”專項行動時,一輛白色的無號牌車輛,緩緩的行進了民警的視線,在對其進行盤查時,聞到了駕駛員身上有酒味散發出來,民警懷疑其可能是飲酒駕駛,立即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并配合進行酒精吹氣檢測。檢測結果為42.1mg/100ml,該男子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開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當場告知其因在實習期有被記滿12分記錄,需注銷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所持的C1駕駛證要注銷。駕駛員聽后后悔不已。
原來,今年11月4日駕駛員石某剛領到機動車駕駛證,12月21日冬至晚上石某經不起朋友的盛情相邀,到從江縣洛香鎮的朋友家做客喝酒,喝完酒后石某以為晚上八點交警應該不會查車,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開車上路,誰知心存僥幸還是難逃法律嚴懲。到手的駕照還沒“捂熱”,就因為一次輕率的行為付之流水。
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飲酒后,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同時飲酒后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覃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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