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8月9日,黃平縣檢察院組織全體干警學習貫徹中共黃平縣紀委黃紀辦通(2016)15號關于貫徹落實《黔東南州規范黨員干部辦酒行為若干規定》的通知精神。
會上,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世鑫對全體干警就貫徹落實《黔東南州規范黨員干部辦酒行為若干規定》精神提出了四條要求:一是在高考、中考升學期間,不能操辦“升學酒”、“謝師宴”。二是管好家屬等身邊人,不能違規辦酒。三是全體檢察干警不能操辦除婚、喪酒宴之外的任何酒席。四是不能參與違規酒席的請客、送禮、赴宴等活動。同時要求班子成員和部門負責人履行好各自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自覺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要求該院紀檢組要加強對違規辦酒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苗頭及時提醒,防止違規行為發生。并將監督檢查納入常態化管理,嚴格對婚、喪酒宴的申請、報備工作進行監督,確保無此類違紀行為發生。(文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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