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準確、深刻、生動地宣傳推介臺江,不斷提升城市形象,提高臺江對外知名度和美譽度,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組委會決定開展臺江縣“城市名片”征集活動。
一、作品征集范圍
面向社會廣泛征集,關心、支持臺江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作品征集形式
臺江城市宣傳口號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要充分體現臺江縣的文化精髓、資源優勢、典型特征。
(二)要具有較強的視聽震撼力、吸引力和傳播力。力求重點突出,特色鮮明,文字簡練,韻味傳神,朗朗上口。
(三)城市宣傳口號原則上用1—2句話表達,總字數原則不超過12個字。
(四)要結合臺江縣豐富的旅游資源、文化內涵、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進行創作。
(五)查詢臺江縣基本概況等相關資料,請點擊臺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taijiang.gov.cn/)。
四、作品投稿方式
(一)可通過電子郵箱投遞方式投稿,投稿作品均按A4紙規格設計,附300—500字的設計創意文字說明,并附作者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二)投稿郵箱:tjxcb@126.com
聯系人:劉建設 聯系電話:0855—5322972、15285254910
五、投稿截止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六、評選方式
(一)投稿截止后,主辦方將邀請有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初評。
(二)評審委員會初評出入圍宣傳口號30個,在相關媒體上公示,請公眾在此范圍內投票選擇。
(三) 根據公眾投票結果(占總成績的40%),結合評審委員會意見(占總成績的60%),分別選出優秀作品10個。
(四)由評審委員會最終確定臺江“城市名片”1個,優秀獎5個,通過媒體對外公布。
七、獎勵辦法
(一)設一等獎1個,獎金20000元;設優秀獎5個,獎金1000元;設入圍獎10個,資金500元。
(二)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支付。
(三)所有獲獎作品均由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
八、相關事項
(一)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最新原創、且未發表過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后果,主辦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并以此公告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二)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主辦方擁有入圍和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由主辦方保管。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報名費,來稿的郵寄和作品制作等費用由作者自理。
(五)主辦方在對提交的作品進行評選時,有權進行適當修改或對不適合的內容進行直接刪減。
(六)本次征集活動經專家評審若一等獎空缺,將繼續征集。
(七)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組委會辦公室
2016年3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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