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四月的春風,乘著歌聲的翅膀。2016年4月,將迎來一年一度的中國苗族姊妹節。為進一步展示臺江原始、厚重、獨特的苗族原生態文化,領略臺江多姿多彩的苗族文化和優美的自然風光,去追尋東方最古老的情人節——中國苗族姊妹節所蘊含的古老而神秘的文化魅力。經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組委會研究決定,特面向全社會征集中國苗族姊妹節主題歌及臺江形象歌曲。
一、征集要求
1.歌詞以“中國苗族姊妹節”為主題,內容要體現姊妹節厚重的歷史底蘊和文化內涵,同時要體現苗族特色和時代特征,思想性、藝術性強;歌曲要融入一定的苗族音樂元素,旋律優美動聽,易于傳唱。整首歌曲要融民族精神與時代精神,思想性與藝術性于一體。
2.歌詞歌曲應為原創、未發表過的作品,不得抄襲他人的作品,關鍵元素或整體創意不得出現侵權行為。
二、征集對象和時間
1.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
2.征集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1.以個人名義和團體名義提交作品均可。報送的作品以電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后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相關個人信息。
2.非電子格式稿件請郵寄至貴州省臺江縣行政中心政協大樓二樓縣文聯辦公室。
3.稿件恕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歌曲評選原則及時間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評選原則。
2.征集結束后,由組委會和縣文聯組織相關專家于2016年7月上旬評選出獲獎作品,經媒體公示無異議后確認并授權發布。
五、獎項設置
1.一等獎1首,獎金20000元;二等獎2首,獎金10000元;三等獎5首,獎金5000元;以上獎勵稅費自理。
2.獲獎作品將作為姊妹節主題歌及臺江形象歌曲,在姊妹節系列活動及其他活動中使用。
六、相關說明
1.投稿作品必須為本人原創且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投稿或使用,堅決杜絕模仿、抄襲、剽竊、改編等現象。一旦發現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權,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對已發放的獎金全額追回,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擔。如因投稿人的不良行為給征集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包括名譽損失等),投稿人還應向征集單位負賠償等法律責任。
2.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主題歌臺江形象歌曲征集的獲獎作品,一切知識產權自始即歸組委會與作者所共有。組委會有權對作品進行增刪修改和再創作;未獲獎作品,作者可自行處理。
3.參賽作品必須注明作者姓名、單位、通訊地址、郵編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信封或電子郵件主題欄請標明“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主題歌臺江形象歌曲征集”字樣。
4.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投稿者均視為承認本征集啟事的所有條款。
5.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組委會。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貴州省臺江縣行政中心政協大樓二樓縣文聯辦公室
聯系人:李芳菲
手機:18908551183
座機:(0855)5328448
郵箱:TJXWLBGS@126.COM
2016中國苗族姊妹節組委會辦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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