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啟用這批系統前,鎮遠交警已經做過多次測速,4月18日通過鎮遠縣門戶網、鎮遠縣電視臺進行了公告,鎮遠縣公安局、鎮遠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以及《貴州商報》、《貴州都市報》、黔東南新聞網等多家媒體也在5月1日前先后進行了報道。
“想不到還是有人給自己和他人制造不安全因素,超速、闖紅燈。”鎮遠交警張警官說:“這些系統和設備我們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設置的,我們對這些違法行為決不姑息。”
筆者隨機采訪了一名車牌號為貴H***97的超速車車主楊某,楊某說:“這些雷達測速和紅綠燈監控存在很長一段時間了,我偶爾超速或闖紅燈時,發現自己并沒有被記違法。所以那些公告出來后我雖然了解了一些,但感覺就是說說而已,想不到5月1日那天超速后就被警告了,下次一定注意安全行車。”
一名被記分的吳姓駕駛員也告訴筆者,他雖然看到了那些前方有監控測速的警告牌,但他覺得可能是唬人的,就沒有理會依然快速通過。
拒了解,截止5月5日24時,鎮遠縣公路雷達測速系統查獲356起超速交通違法,其中322起超速20%以上,50%以下,34起超速50%以上。紅綠燈監控系統查獲111起闖紅燈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322起超速50%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警告處罰,34起超速50%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款500元的處罰。闖紅燈記6分罰款200元。
鎮遠交警張警官介紹,測速點都是設置在一些事故頻發的路段,以及群眾較容易放松警惕的路段,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談及超速的危害,張警官說:車速超過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或道路交通環境允許的速度,極易導致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速行駛,車輛交會頻繁,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大大減少,發生碰撞事故的幾率增加,同時車速加快,使車輛離心力增大,增加了翻車的可能性。(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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