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交警三穗大隊處理了一起大客車使用他車輛號牌、行駛證、機動車保險標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違法行為,客車駕駛員被依法處以記24分、降照,并處16000元罰款。
黔東南交警支隊高速交警三穗大隊民警在滬昆高速三穗服務區內,對客運車輛進行例行檢查,當民警走近一輛吉A籍客車旁邊,準備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神色慌張,當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進行檢查時,駕駛人一陣子才摸出證件,民警根據經驗判斷,該車很可能存在某些違法行為,于是對車輛和相關證件進行仔細檢查。
經過檢查,民警發現該車車牌號碼、行駛證、保險標志、檢驗合格標志等樣樣都齊全,且信息都正確無誤,似乎沒有什么可疑之處,但當民警仔細比對該車發動機及車架后,發現該車的車架號、發動機號與行車證上不一致,存在使用其他車輛證件的嫌疑。
為了查清事實真相,民警對該車展開進一步調查,通過多方調查得知,該車是車主在江西二手車市場購買的,所懸掛的吉A籍號牌是套用其他舊車的號牌,車主打算將該車開到云南去出售,但又沒有相關證件和車牌,擔心被交警處罰,于是動起了歪腦筋,索性從二手車市場弄來一套完整的車牌、行駛證、保險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張冠李戴套用在該車上,想投機取巧蒙混過關,想不到的是偷雞不成蝕把米,這下虧大了。該車違反法律規定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檢驗合格標志及保險標志的違法行為,交警依法對其進行合并處罰,對該車駕駛員作出記24分,扣留駕駛證,降照并處16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楊遵祿 龍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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