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7月10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三穗大隊民警在三穗收費站開展全省酒駕醉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行動中在對一輛銀灰色小型汽車進行檢查,該車駕駛員駕不能提供機動車駕駛證,民警問其身份證號也回答不知道,于是將車輛暫扣后帶回單位進一步核查。
在進一步調查中當事人提供給民警一個姓名及身份證號,民警通過公安系統查詢比對發現當事提供的信息圖片跟當事人竟然不同。民警一再追問并對其做工作,然當事人拒絕提供真實的姓名及身份證號,最后民警通過技術手段查出了當事人真實姓名。
經查實,當事駕駛員姓龍,涉嫌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證據面前龍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因龍某拒不配合民警的調查,終收到了法律的嚴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龍某處罰了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為了家人、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需通過正規途徑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方能駕駛。(楊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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