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三穗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經營案,被告人姚某某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據悉,被告人姚某某為了謀利,在未辦理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情況下,駕駛寶駿牌小型普通客車從湖南省非法運輸卷煙至貴州省鎮寧縣丁旗鎮進行銷售,在途經玉凱高速三穗服務區時被三穗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查獲。經核算,運輸的卷煙共1543條(308600支)。
被告人姚某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308600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轉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煙草屬于專賣品,必須經過許可才可經營,未經許可經營煙草達到20萬支以上的,屬于情節嚴重。(袁雪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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