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三穗法院宣判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陳某某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15年,陳某某之妻楊某某向三穗法院起訴離婚,陳某某在開庭后跟蹤楊某某,在路上將其打傷。在離婚訴訟中,三穗縣法院認定楊某某與陳某某感情破裂,依法判決離婚。離婚后陳某某不思進取,染上吸毒惡習,并與同為吸毒人員的姚某某發展成男女關系。2017年2月17日,陳某某在瓦寨觀音閣販賣毒品給吳某某時被公安機關查獲。
陳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販賣毒品給他人吸食,其行為已購車構成販賣毒品罪,三穗法院對其依法作出判決。
人其一生,情場失意墮落吸毒販毒實屬不該,一時痛快致使家庭蒙羞。被告陳某某被公安機關羈押后,其父親過世,家中小兒全憑母親撫養,陳某某在開庭時亦悔不當初。望其改造后能重回正道,踏實做人,承擔起家庭責任。(王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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