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0月22日,天柱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查獲非法運輸并藏匿于縣城某旅館的野雞4只,鷓鴣鳥50只,經技術人員對“小生命”進行檢查,確認身體并無大礙后,民警將54只野鳥進行野外放生。
10月22日上午,一位熱心市民找到在農貿市場附近進行“十九大”安保巡邏森林公安民警:警察同志,在縣城中山路新電力局門口有人在叫賣野生鳥,你們趕緊過去把他們抓了吧,這些人太沒有王法了,大自然就是這樣被他們給殘害的。
民警立即趕往舉報地點,經調查得知:10月21日,廣西籍粟某在桂林市西門批發市場購買了飼養的野雞、鷓鴣鳥后,輾轉到天柱縣城內進行販賣。因到達天柱時天色已晚,粟某將其攜帶的野雞和鷓鴣鳥存放于其住宿的旅館一樓的一個小房間內。10月22日8時許,粟某將其購買的鷓鴣鳥去在街上謊稱野生動物叫賣時被民警依法查獲。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民警現場對這些野雞和鷓鴣鳥予以查扣,對粟某進行教育,并向其宣讀相關法律法規,并將查扣的4只野雞和50只鷓鴣鳥在縣電視臺的見證下進行野外放生。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列為構成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十四條基本方略之一。同時指出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吳就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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