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隨著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的深入推進和應用的日臻成熟,今年以來,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鎮遠大隊充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成功攔截多輛違法車輛,有效助力于打擊違法犯罪和事故預防工作。近日,高速鎮遠大隊在對一輛通過預警攔截的無證駕駛、車輛逾期未年檢車輛進行違法處理過程中,發現該違法車輛駕駛人涉嫌吸毒,并成功將其抓獲。
2017年6月6日,通過預警成功攔截該嫌疑車輛
對譚某進行尿液檢測
2017年6月6日下午,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行徑思劍高速石阡往鎮遠方向公路防控卡口監控點時,系統發出預警,顯示該車逾期未年檢,隨即執勤民警在大地收費站將該車成功攔截。在對駕駛員譚某進行核查時發現,其駕駛證處于注銷狀態,而駕駛證被注銷后再駕駛機動車應屬于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于是民警現場開具強制憑證措施,扣留其機動車,要求譚某盡快到大隊接受違法處理。時隔半月,仍不見譚某蹤影,民警心生疑慮,于是對其駕駛證注銷原因進行詳查,發現譚某曾是一名吸毒人員,駕駛證被石阡縣公安機關強制注銷。為使駕駛員盡快接受處理,民警一邊裝作對其吸毒歷史并不知情,一邊再三催促其接受處理。7月10日,譚某終于來到大隊接受處罰,在民警的仔細詢問下,譚某承認了自己于2016年3月曾因涉嫌吸食冰毒被石阡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抓獲,被行政拘留了10天得事實,但卻不知道自己駕駛證已被注銷。隨后民警將譚某帶至鎮遠縣公安局,并請禁毒大隊配合對其進行尿檢,通過尿檢發現其尿樣冰毒檢測呈陽性,屬于吸食毒品人員。
民警對譚某進行詢問
最終民警對譚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車輛逾期未年檢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而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將移交鎮遠縣舞陽鎮派出所辦理,譚某將被實施強制戒毒2年,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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