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3月6日,從江縣一男子涉嫌醉駕肇事后拒不配合民警執法并辱罵威脅民警,當地警方以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2018年3月6日晚,從江縣公安局宰便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宰便小學門口有一男子醉駕肇事后往加勉鄉方向逃逸,接警后宰便派出所立即聯合交警五中隊民警沿加勉線進行搜尋,并在加勉線1KM+200M處發現肇事車輛,駕駛室有一疑似醉酒男子,經核實,該男子叫韋某文,系事故肇事司機,從江縣加勉鄉雷家坡人。民警把韋某文帶到派出所進行酒精測試,檢測過程中,韋某文一直大喊大叫,并且不停辱罵推搡民警,拒不配合民警執法,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韋某文血液酒精含量為162mg/100mL,疑似醉酒駕駛。出于慎重考慮,民警又把韋某文帶到宰便鎮中心衛生院進行采血檢測。在醫院期間,韋某文繼續辱罵推搡并威脅民警。從江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對韋某文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黃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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