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黎平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平寨派出所聯合處置一起在新浪微博傳謠案,對涉案的網民進行了教育訓誡。
1月15日上午9時2分,新浪網民“六合_九區”在微博發帖稱:“黎平縣平寨鄉的一個村昨晚失火”,并附有一段火災視頻。黎平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巡查獲悉后,立即對火災真實情況進行核查。經黎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和平寨派出所反饋,近期黎平縣未發生村寨火災,該網民發布的火災視頻為發音相同的“平寨”火災視頻,經確認網民身份為黎平縣平寨鄉姜某。平寨派出所依線索即上門找到姜某。
姜某對不經核實即轉發視頻行為表示道歉,并及時主動刪除微博。該條不實信息無人評論和轉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姜某進行了教育訓誡。
公安機關提醒:請勿輕信、傳播、加工、編造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黔東南網警巡查執法)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