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日前,黎平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該縣第七中學公開審理吳某昌運輸毒品一案,縣委政法委、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借此契機聯合開展禁毒知識進校園活動。該校組織初中學生、高中學生共18個班級的師生近1000人參加旁聽。
經黎平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 2017 年12 月12 日,吳某昌、楊某江、羅某葵三人一起乘坐羅某葵駕駛的貴HJY635號越野車,從江西省吉安市返回黎平縣, 12 月13 日晚19 時許,行駛至黎平縣城南高速收費站時,被黎平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攔截查獲,當場從嫌疑人吳某昌身上繳獲毒品疑似物一袋,從吳某昌坐的副駕駛室座位腳墊下面查獲毒品疑似物兩袋,在副駕駛室座位后面的口袋,查獲毒品疑似物兩袋(外用芙蓉王煙盒包裝,內用透明封裝膠口袋包裝),經稱量五袋毒品疑似物共計凈重:205.65克。經黔東南州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查獲的5袋毒品疑似物均檢測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昌、楊某江、羅某葵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法規,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而運輸,三人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遂當庭判決:
一、被告人吳某昌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五萬元。
二、被告人楊某江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三、被告人羅某葵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四、涉案物品:手機5部、貴HJY635 號越野車一輛,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本次活動,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向學生們直觀的講述了沾染毒品帶來的危害,觸犯法律受到的懲罰。活動中,各部門通過懸掛宣傳標語、擺放宣傳展板、贈送禁毒知識學習筆記本、青少年法律知識讀本等形式配合巡回法庭開展禁毒宣傳。
通過典型案例釋法以及各種形式的宣傳,進一步提升了青少年對毒品的危害性認知,夯實了校園毒品預防教育基礎。師生們紛紛表示,要遠離毒品,珍愛生命。(董永標 陸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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