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辦案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對該案件進行勘查。辦案民警調取監控發現,在2018年8月21日8時11分時,一女子將電瓶車推走往金穗路方向。確定方向后,辦案民警立即對周邊展開調查,在距離劉某停放地點100米處(金穗新城3號樓路口)的巷子里找到該少年的電瓶車。經調查發現,監控視頻中的女子系狗肉粉管店主,因電瓶車停在門外影響其生意,又因怕電瓶車被雨淋,故將電瓶車移至巷子里的雨棚內,造成誤會。
從出警到找到摩托車僅僅花了50分鐘。車輛返還后,失主劉某激動地握住辦案警察的手,向辦案民警深深地表達了感激之情。民警在此告誡廣大市民,切勿為徒方便,隨意將車輛亂停亂放。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