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10月18日下午13時許,縣森林公安局接到高速公路交警轉警,稱在天柱縣高速收費站發現一輛過往的小型面包車車內有一具野山羊死體。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詢問,發現面包車司機楊某某無運輸野生動物的運輸證、檢疫證,系非法運輸野生動物。通過現場辨認清點,該野山羊為毛冠鹿,屬貴州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該毛冠鹿死體重12公斤。民警依法傳呼楊某某到縣森林公安局接收詢問,并對依法涉案司機楊某某進行了3400元的罰款處罰,將毛冠鹿死體依法沒收并焚毀。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捕獵、殺害、收購、出售以及運輸野生動物等行為都將涉嫌違法犯罪,廣大駕駛人要提高野生動物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要亂捕亂獵、非法運輸野生動物。(王建軍 吳就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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