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韓國街頭的出租車(圖片:《朝鮮日報》)
今年5月,一名韓國出租車司機拒載一名中國游客被首爾市處以警告處分,該司機認為處分不合理隨后提起訴訟。首爾行政法院2日作出判決,認為首爾市的警告處分理由成立,駁回該司機的訴訟。
據韓聯社12月3日報道,首爾管制人員稱,當地時間5月2日晚10時許,一名中國女性在首爾東大門附近想要搭乘A某駕駛的出租車。但是在與這名女性交流后,A某開車離開。首爾市管制人員在對雙方進行調查后,對司機A某處以警告處分,并處以2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243元)行政罰款。
A認為警告處分并不合理,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消對其處分。據A某陳述,當時這名乘客將寫有某免稅店的手機畫面展示給他看,他想告訴乘客出發地與目的地相同,但無奈語言不通,只能擺手拒絕。A某表示,這名乘客理解其手勢的意思隨后走開。
但是根據首爾市管制人員方面的調查,乘客手機畫面韓語顯示目的地距離出發地1.7公里,乘坐出租車需要8分鐘時間。
報道稱,雖然A某認為管制人員提供手機畫面為偽造,但是法院認為該畫面拍攝時間與相關人員進行管制的時間一致,以此為依據的首爾市的主張具有說服力。再加上這名女乘客陳述時說,當時司機稱“自己找不到目的地”,法院認為該司機很可能因為目的地近而拒載,并最終判決維持首爾市的警告處分。(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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