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邱某某與羅某某系夫妻關系,案發當日邱某某在自家土中燒慌時不慎失火引起森林火災,造成森林火災過火面積315.96畝(折合成21.06公頃),其中有林地230.85畝(折合成15.39公頃),灌木林地85.11畝(折合成5.67公頃)。
火災發生后,邱某某與其妻子羅某某因擔心邱某某被抓獲,故二人在家中商量由羅某某為邱某某頂罪。事后,羅某某不但要求本案關鍵證人作系自己失火的偽證,同時向公安機關及林業部門主動投案,使得公安機關誤認為羅某某是該失火案件的行為人,遂以羅某某涉嫌失火罪立案偵查并移送審查起訴。后檢察官在審查該案過程中,發現邱某某才是該失火案件的行為人,故要求公安機關及時調查了解該案的真相,經依法調查后該案真相大白,原來邱某某夫妻二人因擔心家中唯一的勞動力邱某某因失火一案被抓獲后家中無人勞動,故而出此下策,讓羅某某出面為邱某某頂替包庇,從而心存幻想以此蒙蔽過關,誰料,東窗事發后竟使夫妻雙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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