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劍河縣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吳某某被搶親案”入選貴州省婦聯評選的“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典型十大案例”。
該案是一起因“搶親”引發的敲詐勒索案,案發時刑事被害人吳某某是一名在校初中生。當地的“搶親”,是指由男方將女方強行搶走成婚的一種婚姻惡俗。
2015年3月,家住劍河縣南哨鎮某某村的苗族13歲少女吳某某被“搶親”,劍河縣檢察院督導組隨即聯系當地派出所,一同前往案發地了解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及家屬做思想工作,進行釋法說理。但犯罪嫌疑人的家屬以該少女同意為由,不讓該少女露面,不肯放人。
參與提前介入的檢察官立即將案件情況向院領導匯報。得知被搶親的被害人是年僅13歲的女學生后,院領導高度重視,決定增強力量,立即安排一個副檢察長帶領未檢辦的干警再次介入案件。
經過與公安干警共同研究對策,釋法說理,采取果斷措施,最終將吳某某成功解救。院方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最終“搶親”者受到了刑事追究。
吳某某被“搶親”后頑強反抗,最終獲得新生。經過多年寒窗苦讀,2018年吳某某考上了自己心儀的大學。為使吳某某在大學期間安心讀書,解決其后顧之憂,劍河縣檢察院主動向民政、教育、婦聯、團縣委等單位發出倡議,通過召開刑事被害人救助座談會,共同捐助吳某某大學四年期間的學習生活費共計4.7萬元。(周樂燦 龍安琴 楊志平 邰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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