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凱里高管處榕江路政執法大隊處理了一起貨車駕駛員與收費員的糾紛案件,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維護了高速公路法律法規的權威。
當日22時40分許,榕江路政執法大隊接到報警,稱在G76廈蓉高速K1220榕江收費站入口,一位貨車駕駛員拒絕通過治超通道,欲強行上高速公路,需要路政員前來處理。接警后,路政員火速趕到現場,發現涉事貨車停放在收費道口上,此時駕駛員與收費員正在發生爭吵,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為了防止事態的升級,路政員立即上前制止雙方的爭吵行為,防止事件進一步惡化。據了解,該貨車是封閉式貨箱,駕駛員以自己的貨車是空車為由,拒絕按規定通過入口治超通道,強行進入高速公路被收費員阻止,駕駛員惱羞成怒,因此與收費員發生沖突。了解事情的原委后,路政員當即責令駕駛員將貨車停放至收費站停車區,在車輛安全停放后同收費站工作人員一起調查收費站監控錄像,發現該貨車駕駛員在與收費員爭吵過程中有肢體沖突行為,強行拉扯、拖拽收費員十余米距離。
路政員當即告知該貨車駕駛員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高速公路的相關法律法規,并立即通知高速交警將涉事將涉事駕駛員移交榕江縣公安機關處理,23時許,榕江縣公安局將該駕駛員帶走,根據路政員事后了解,駕駛員因其野蠻的行為不僅違反了《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還違反了《社會治安處罰法》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5天。
路政員當即告知該貨車駕駛員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高速公路的相關法律法規,并立即通知高速交警將涉事將涉事駕駛員移交榕江縣公安機關處理,23時許,榕江縣公安局將該駕駛員帶走,根據路政員事后了解,駕駛員因其野蠻的行為不僅違反了《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還違反了《社會治安處罰法》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5天。
高速路政提醒廣大司乘人員,行駛高速公路,必須遵守高速公路相關法律法規,若要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羅正國 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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