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7月7日晚23時,榕江縣公安局古州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一男子稱在榕江縣古州鎮(zhèn)辣子寨平安加油站附近被5名男子持刀搶劫其一輛三輪電動摩托車(價值5000余元),逃竄方向不詳,請求出警。
接警后,古州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經(jīng)了解核實,周某某(四川瀘州市人,男,47歲)很快對自己虛構(gòu)事實、謊報警情一事供認不諱。當日晚,周某某在老板左某某家喝酒,因醉酒后他老板的兒子左某將周某某夫妻二人送回家,并將周某某電動三輪車開回家中保管。隨后,醉酒的周某某獨自從家中出來,到古州鎮(zhèn)濱江一號“一商店”內(nèi)借商店老板的電話報警,謊稱自己在榕江縣古州鎮(zhèn)辣子寨平安加油站附近被5名男子持刀搶劫,并搶了他的三輪電動摩托車。
110報警電話是生命線,惡意騷擾110應急資源,不僅干擾了110正常工作秩序,更嚴重的是影響了有效警情的接報和處理,侵占公共資源損害了公眾利益。榕江縣公安局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依法對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吳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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