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的三件執行案件剛處理好,田法官再次接到天柱公安局的協查線索,得知被執行人彭某也在天柱縣某賓館468號房出現。田法官和同事迅速出擊,成功將被執行人彭某拘傳至法院。因彭某拒不履行生效刑事判決書中確定的罰金義務,天柱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近年來,天柱縣法院將“切實解決執行難”作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針對“人難找、物難尋”的執行難題,該院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對癥下藥,與公安機關建立執行聯動機制,將協助查找被執行人的名單報送至縣公安局,公安局安排專人對被執行人進行網上監控。此舉讓“老賴”無處藏身,有效打擊了各種抗拒和規避執行的現象,共同維護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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