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賴某及其家屬到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反映情況并請求法律援助。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了解情況后,積極主動作為,及時協調縣政法委、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信訪局、西山鎮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和事故相關當事人、證人及受害家庭代表,于4月17日上午到縣信訪局對此事進行調解。經協商,陳某的老板(挖掘機主人)和拖車車主韋某明等人同意先行支付12萬元作為喪葬費,讓死者入土為安。至于事故的賠償及責任的分擔,后期需通過走司法程序進行處理。之后,在縣退役軍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牽線搭橋下,縣司法局為賴某及其家屬開通綠色通道,免于經濟困難審查,并指派到從江縣參加法治扶貧且業務精湛并熟悉退役軍人工作的律師的譚坤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于4月28日到縣法院立案。7月10日,從江縣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宣判支持賴某及其家屬的訴訟請求,賴某及其家屬獲賠其父親的醫療費、交通費、死亡賠償金、喪葬等費用合計72.88946萬元。現役軍人家庭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賴某本人對法律援助的工作也表示非常滿意。
從江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自掛牌成立以來,按照“應援盡援、答疑釋惑”的服務理念,堅持為退役軍人、現役軍人、軍屬和優撫對象提供便捷、精準、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和需求作為工作職責。此次為現役軍人家庭提供免費法律援助,使其獲賠72萬余元,不僅體現了該縣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時有效處理服務對象法律援助訴求,盡心竭力幫助對象解決實際困難,也暢通法律援助渠道,確保了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遇到困難有人問、有人管、有人幫,切實以實際行動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魯暢、陸華超、楊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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