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2018年3月,被申請方貴州省黃平縣甲生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生態公司)利用當地脫貧攻堅大力發展種植產業的契機,到黃平縣上塘鎮白巖村與當地孫某等36戶村民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承租36戶村民的土地開展種植產業,但自簽訂合同后,被申請方甲生態公司只給付了一年的土地流轉價款,此后連續兩年內便一直沒有按約來給付剩余款項,并且甲生態公司實際租用的土地面積與合同約定有出入,孫某等36戶村民多次向甲生態公司催討和協商未果。無奈之下,2020年5月孫某等36戶村民將其訴至黃平縣法院,黃平縣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經過法官的分析和研判,秉承利民便民、減少訴累的原則,向申請人建議可以通過訴前調解方式先行調解解決。在當事人同意下,將案件轉至駐法院特邀調解員唐松垣處,經過調解員一天的努力,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繼續履行,被申請人方當場支付拖欠的租金,并將遺漏實際租用的土地按照實際丈量的面積補交租金,列入流轉合同。至此歷時兩年之久的群體糾紛,經過一天的調解得以圓滿化解。
訴前調解作為黃平法院多元解紛的重要途徑之一,能及時化解糾紛,緩和了訴訟活動中雙方的對抗性,促使其理性、平和地解決糾紛,同時也能夠有效緩解當事人訴累,節省司法資源。僅2019年10月訴前調解委員會駐法院工作站在訴訟服務中心開展工作以來,就調解案件91件,調解成功87件,調成率為95.6 %,調解涉及金額3770萬余元,其中處理涉脫貧攻堅項目系列糾紛、老年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受到了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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