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4月21日,三穗法院公布新一期懸賞公告,公告發布不到兩小時,承辦法官就接到被執行人龍某電話,急切懇請法院撤回懸賞執行,愿意主動還款,并于當晚主動到該院履行義務。
三穗法院受理執行王某順、王某興申請執行龍某買賣合同糾紛二案,依法向被執行人龍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龍某始終避而不見、逃避執行,相關文書系由其父親代為簽收。
法院多方查找也未找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在承辦法官的動員下兩申請人向法院申請懸賞執行。迫于懸賞壓力,公告發出不到兩小時,聞訊后,被執行人龍某立即打電話給承辦法官,表示愿意來法院處理,希望法院撤回懸賞公告。
當晚20時,龍某聯系二申請人一同到法院協商處理還款事宜。到法院,龍某當場悔過,對自己法律意識淡薄,躲避執行,損害了申請人權益的行為,進行深刻檢討。并請求申請人原諒,保證今后一定誠信做人,按時還款,經協商,由龍某當場支付部分案款后,雙方達成長期履行和解協議,矛盾得到有效平息。
網絡懸賞執行的成功,對以后常態化懸賞執行機制的建立提供寶貴經驗,下一步三穗法院將拓展思路、大膽創新,為切實解決執行難提供更有力、更高效的方法。(胡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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