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居民、村民:
當前,天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好省州縣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 外防輸入,內防蔓延 " 的重要要求和工作部署,強化鳳城街道城區疫情防控工作,迅速高效應對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決定對鳳城街道城區范圍實施疫情防控網格化管控,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實行城市小區網格化封閉管理,街道城區各級各部門要站在維護政治全局的高度,切實強化和落實好城區范圍網格化管控工作,強化防控工作責任,嚴格實施鳳城街道城區范圍網格化管控,認真履行防控職責,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實施城區網格化管理工作是當前防控疫情蔓延的有效舉措,城區各社區和小區居住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隔離制度,進行自我防范保護,各片區、小區間居住人員無特別情況或未經允許,不得相互串動、聚集。
三、除應急物資外,任何外來車輛和人員不得進入小區。城區各社區和小區居住人員必須在 2020 年 2 月 11 日前備好 5-7 天的生活必需品,臨時急需用品可采取委托代購方式解決。
四、各片區、小區間居住人員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點對象的排查、公共場所的消毒等工作,積極提供和舉報疫區來駐人員和疑似人員。
五、各片區、小區間居住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外出,居家防控疫情蔓延。如特別情況需要外出的,必須配戴口罩并經村居委批準。
六、各片區、小區間居住人員和車輛必須服從各卡點值守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辱罵和刁難值守人員,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七、各片區、小區間居住人員和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沖撞值守卡點。如不配合管控,造成事故責任或其他傷害,沖撞人員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柱縣鳳城街道辦事處
2020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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