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組織經銷商學習國家相關部委對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辦法及規定,學習《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關于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治理的通告(草案)》等。讓經銷商明確哪類車型符合國家強制認證標準可以銷售,哪些是組裝拼裝不合格車輛不能銷售等知識,提醒銷售商守法誠信經營,文明經商。結合實際講解摩托車、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的區別及車輛登記注冊的相關要求,指出經銷商為促銷而誤導消費者購買電動車上路不用上戶、不用投保險、不需持駕駛證等不良問題,要求必須加以改正,否則將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結合天柱縣爭創全省文明縣城實際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門將持續加大摩托車、電動車的治理力度,凈化道路交通安全環境等,培訓就近年天柱縣摩托車、電動車引發致人傷亡交警事故的典型案例與學員進行了頗析,警示經銷商,提高思想認識,文明經商,門店要干凈整潔,不在人行道上停放車輛,杜絕發生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等現象;銷售的摩托車、電動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不合格產品一律退回廠家,做好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源頭管控,做好安全駕駛宣傳工作,每銷售一臺車輛必須配置兩個安全頭盔,一切手續要齊全,用實際行動全力參與天柱縣爭創全省文明縣城和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龍仲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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