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開展貴州禁毒“大掃除”專項行動以來,天柱縣公安局認真貫徹《禁毒法》、《戒毒條例》關于社區戒毒(康復)管理工作相關規定,全面加強社會面上涉毒人員管控工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執行工作的實施意見》,認真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五個一律”工作要求,持續推進“黔凈”小程序信息采集錄入,組織開展大清庫、大清隱、大清零、大收戒“三清一收”攻堅戰。11月份以來,天柱縣公安局接到多起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康復)管理規定的情況報告,發現3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存在超期未報到、未按規定到公安機關尿檢,未經批準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康復)執行地,不服從鄉鎮(街道)社區戒毒(康復)中心工作人員管理。通過禁毒民警開展調查,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蒲某、楊某輝、楊某剛等人從2020年2月份開始處于失控狀態,社區禁毒專干多次到涉毒人員家中開展工作并下達《違反社區戒毒(康復)行為告誡書》,蒲某等人始終未遵守社區戒毒(康復)期間的相關規定,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康復)管理規定。2020年11月14日,天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發現蒲某等3名涉毒人員流入浙江和廣東,立即組織三個工作組開展收網行動,在當地公安機關禁毒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下,將蒲某、楊某輝、楊某剛等3名涉毒人員押回原執行地,并依法對以上3人作出強制隔離戒毒兩年的處理決定。
通過開展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清理排查,對社會面上吸毒人員做到了“清倉見底”和“精準管控”,有力地推動了社區戒毒(康復)管理工作規范化、健康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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