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劍河縣法院綜合審判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小紅與小明(均系化名)于2006年在廣東打工期間相識后同居生活,于2008年4月登記結婚。小紅性格開朗,飯局多,因多次回家較晚,引起小明的猜忌和不滿,雙方矛盾日漸加深。2014年6月,小紅單獨外出打工至今。2017年,小紅向本院起訴,本院判決不準離婚。
今年5月份,小紅再次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本院提起訴訟,訴請求判決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雙方長期分居造成了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事實,雙方實際都有離婚的意愿,但由于雙方之間存在著較深的隔閡,故小明一直不同意離婚。案件承辦法官對雙方的情況做了深刻分析,兩人如果還有感情在,就好好回家過日子,如果雙方都沒有感情了,只是為了爭一口氣,這不但影響自己的生活,也會給曾經相愛的對方帶去傷痛。兩人聽了法官的勸解,紛紛解開心結,兩人當場表示分居多年至今,確實已經沒有了感情了,并且都同意祝福對方,開始新的生活。
今年以來,劍河縣法院綜合審判庭受理多起婚姻家庭類案件,辦案法官堅持調解優先,客觀公正的辦案原則,對于感情確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的案件,遵從“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的原則,盡量打開雙方當事人心結,有效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和矛盾進一步激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減少當事人的訴累。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