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21年9月22日19時,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四大隊根據大隊工作部署,在劍河收費站開展重點交通違法查緝行動。19時50分,民警對貴C***23號輕型欄板貨車的駕駛員進行檢查時,駕駛員未能提供有效證件,隨即要求其將車輛熄火下車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過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駕駛員姓陳,貴州遵義人,在黔東南務工。2021年8月份因醉駕駕駛機動車被凱里經濟開發區交警大隊查獲,駕駛證于2021年9月1日被黔東南州交警支隊依法吊銷。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至檢察院提起公訴,案件還在審查階段,檢察院對其采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駕駛員陳某作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階段無視取保候審期間不得從事駕駛活動的禁止性規定,駕駛貴C***23號輕型欄板貨車從凱里上高速前往劍河繼續上路行駛,又被高速交警現場查獲。9月23日,陳某接到檢察院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要求其前往檢察院配合調查。陳某無奈的告訴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自己因無證駕駛又被高速交警抓到了。陳某對自己這么“作”的遭遇已是欲哭無淚!
陳某因在駕駛證被吊銷后駕駛機動車屬于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陳某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和15日內的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案件正在辦理中。(龔武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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