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21年7月,劍河縣檢察院在開展公益訴訟保護國有財產專項工作中發現,劍河縣部分已故人員養老金被他人繼續領取,國有財產處于流失狀態。
該院受理線索后,明確公益訴訟辦案組開展進一步調查核實工作。通過調取公安機關戶口注銷臺賬和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臺賬逐一核查,發現2012年以來,各鄉鎮均存在已故人員養老金被繼續領取的情形,金額達18萬余元。根據我國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于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的相關規定,該院向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追回被冒領的養老金。相關部門接到檢察建議書后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整改,追回了被冒領的養老金,國有財產得到保護。
檢察官在辦理該案中發現已故人員養老金被冒領的原因之一是死亡人員信息的報送、核準不及時,相關部門之間存在數據信息共享壁壘,在工作中存在監管漏洞。為減少和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該院向負有死亡人員信息收集、核準、報送職責的單位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各部門之間加強工作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信息及時互通,避免因死亡人員信息報送、反饋不及時,導致養老金被冒領的情形再次出現,各部門均采納檢察建議,共同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有序推進。(張興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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