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8月5日,縣農業農村局駐屠宰場官方獸醫發現呈黃疸的豬酮體1頭,并于凌晨六點將其焚燒處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有發生病變的黃疸肉必須銷毀或用于化工生產,禁止流入市場。正所謂“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我局同志此舉正是對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高度負責任的表現。
所謂黃疸肉,即因為某些藥物或細菌在生豬體內發生作用,對豬的器官組織產生了破壞,導致豬的相關器官組織發生病變,從而在豬的脂肪、皮膚、肝臟等組織上呈現出黃色,食用黃疸肉會對人體產生不同程度危害。
值得一提的是,黃疸肉于黃脂肉并不屬于同一概念,黃脂肉更多的是因為生豬養殖戶的喂養習慣所造成的,與飼料的搭配成分和食物的顏色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其肉僅僅只是在脂肪上發生一些物理變化,即僅僅只是脂肪顏色偏黃,而沒有其它部位的病變。當把黃脂肉長時間放置后,其顏色會慢慢淡化,逐漸轉為正常狀態。所以黃脂肉是可以安全食用的;而黃疸肉是不可以食用的。
據了解,自7月以來,我局同志一直秉持著讓群眾吃上健康豬肉的理念,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共處理病死豬7頭,堅決杜絕問題豬肉流向百姓餐桌,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田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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