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3月16日,全州檢察機關2021年第一季度刑事執行檢察業務片區會在天柱縣檢察院召開,會議由州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佘金星主持,州院第四檢察部及天柱、劍河、三穗、岑鞏四個基層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全體人員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四個基層院2020年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開展情況和2021年第一季度核心數據完成情況。會上各縣院重點圍繞工作中存在不足和如何謀劃好2021年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作了發言,并就交付執行、社區矯正、財產刑執行、脫漏管監督檢察及訊問合法性案件辦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難問題進行了探討。針對目前工作中存在疑問,佘金星副主任一一作解答并提供解決思路。
會上,州院第四檢察部員額檢察官楊先云結合自身工作經歷,就如何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宣傳,如何提高執檢人員提煉精品案例、總結工作經驗,如何提高寫作技巧等方面進行培訓,要求與會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多學、多看、多寫,不斷提高執檢人員的寫作能力。
會上,佘金星副主任就如何更好推動全州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加強學習,提高司法辦案能力;二是及時謀劃,全面推進刑事執行檢察各項工作;三是規范辦案,善于提煉精品、典型案例;四是加強宣傳,注重工作經驗總結。(劉治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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