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個道理已經深入人心
但就是有人不以為然
竟然酒后駕駛出租車......
一個駕駛員酒駕,另一個駕駛員涉嫌醉駕,而且這倆還是一個出租車公司的駕駛員,其中一輛還載著一車的客人,這膽子夠大吧?11月13日晚上,兩輛涉酒出租車駕駛員接連被高新區交警查獲,兩個駕駛人不僅“飯碗”要丟了,還要接受法律的嚴懲!
2022年11月13日晚,
黔東南州高新區交管大隊在高鐵南站路段開展夜查行動。21時53分,一輛號牌為貴HU622*的出租車進入檢查區域,執勤交警依法將該車攔停,并對駕駛員羅某進行吹氣棒測試,紅燈報警,有酒駕嫌疑。交警立即對羅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測試值為4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羅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被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無獨有偶,像羅某這樣不負責任的駕駛員不止一個。約11分鐘后,另一輛號牌為貴HU811*出租車進入執勤交警視野,還載著一車準備趕高鐵的乘客,駕駛員龍某搖下車窗跟執勤交警說自己是出租車司機沒有喝酒,不用吹氣了。執勤交警向其解釋所有駕駛員都要進行檢測,希望其配合。結果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龍某測試值為12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
龍某血液酒精測試結果出來后,如果達到醉駕標準,龍某將被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即使以后取駕駛證后,也不得繼續駕駛營運車輛。
經了解,兩位駕駛員都認為營運車輛不會被查,而且感覺比較清醒,于是帶著僥幸心理就開車上路了,沒想到上路不久就被查到了,自覺非常后悔。作為一名營運車駕駛員更應該嚴于律己,守住安全底線,既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而兩位駕駛員卻無視法律,最終自食其果。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