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服務保障“橋頭堡”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準確理解服務保障“橋頭堡”建設的重大意義,自覺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圍繞“四新”主攻“四化”,緊扣“四區”戰略定位,充分發揮“一個統籌、四大職能”作用,主動謀劃思路舉措,強化法治督察,推動“橋頭堡”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
《方案》強調,要強化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縣委依法治縣辦統籌協調作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職能、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管職能、政府法律顧問“智囊團”功能和行政復議服務保障功能,持續推動全縣各級各部門運用法治思維謀劃發展思路,用法治手段解決發展中的矛盾風險,助力“橋頭堡”建設。
《方案》強調,要提升服務水平,全面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設置,健全縣、鄉、村三級法律服務網絡,推動優質法律服務資源重點下沉到項目實施地和產業園區。組建服務“橋頭堡”律師專家庫,為政府制定政策、推動產業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和“送法進企業”活動。圍繞項目審批、企業開辦、政策兌現等市場主體關注的事項,加快推進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審批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助力優化全縣營商環境。
《方案》強調,要創新治理方式,全面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以普法主題宣傳月為載體,加大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養老詐騙、黃賭毒等法治宣傳教育力度,為“橋頭堡”建設營造濃厚法治氛圍。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為抓手,全力夯實法治鄉村建設基礎,助力鄉村振興。加強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對象服務管理,強化訴源治理,緊盯環境污染、安全生產、土地承包、勞資糾紛、征地拆遷、合同債務等重點領域,強化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承接大灣區產業轉移營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方案》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執法力量下沉到鄉鎮等重大改革法律法規政策的研究,為行政執法重大改革提供法律意見。持續深化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探索服務企業法治保障機制建設,為服務保障“橋頭堡”增添新動能。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多方位、多渠道加大法治人才培養,強化司法行政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為黎平順利打造“橋頭堡”貢獻司法行政力量。(肖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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