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9月19日,
黎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涉民生糾紛案,幫助申請人成功拿到全部賠償款51013元,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3小時。
當天上午,申請人姚某某到
黎平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黎平縣某批發部,請求該批發部立即履行支付賠償款51013元。該案立案執行后,承辦法官通過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后,考慮到申請人和其丈夫都是靠打零工為生,急需這筆賠償款進行后續治療和開支生活,為了幫助群眾解決憂心事,承辦法官立即聯系雙方到法院來,要求被執行人立即履行支付義務。
被執行人認為該起事故是申請人的失誤造成的,自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得知情況后,承辦法官給被執行人當場上了一堂“法治課”,告知其積極履行兌現,是應盡的法律義務,如果不履行兌現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釋法明理下,被執行人認識到了不履行支付義務的法律后果,隨即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申請人支付了賠償款51013元。該案從立案執行到執行完畢僅花了3個多小時,該起涉
民生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黎平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始終本著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的理念,及時高效的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肖俊、楊丙艷、吳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