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2022年5月10日,三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三穗縣某酒店餐廳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酒店廚房冷凍柜內存放有6包金源天宇目魚肚,生產日期為2021月3月17日,保質期在-18℃下為12個月,5包康之賢釀海參,其中4包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8日,1包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3日,保質期在-18℃下為12個月。上述產品均已超過保質期,執法人員對上述兩種產品現場進行扣押。
處理結果:2022年6月8日,三穗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進行處罰:1、責令停止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2、處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3、沒收已扣押的超過保質期食品6包金源天宇目魚肚和5包康之賢釀海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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