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通知禁止明年7.69億噸電煤漲價
網易財經訊 市場觀望許久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今日終于在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7.69億噸電煤“被要求”禁止漲價。煤電價格改革在去年取消煤炭訂貨會后,又一次倒退入“指導價格”時代。
據京華時報今日報道,該份通知已于12月6日正式下發,今天早上,神華、中煤、大同等中國最大的煤炭巨頭高層,以及山西、內蒙古、山東等中國最大產煤區的相關官員在北京召開會議,聽取了由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傳達的通知內容。
今日公布的通知要求,煤炭和電力企業要從維護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加強企業自律,2011年產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并要求煤炭供需企業在本通知下發后25日內,協商完成合同簽訂。
此外,通知要求,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更加鼓勵雙方簽訂長期合同,并給予運力等方面的支持。
根據與通知同時公布的《2011年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指導框架》顯示,2011年框架范圍內合同量為9.32億噸,其中電煤為7.69億噸。
對于發改委的這次“改革倒退”,京華時報引述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煤炭行業分析師李廷的說法稱,“說發改委重新管制煤價是改革的倒退有點過了,我認為這是政府在特殊時期的無奈之舉、應急措施,主要是為了從源頭控制發電企業成本,減小電價上調壓力,抑制通脹。”
知情人士表示,政府要管重點電煤價,正是鑒于當前穩定物價總水平、管理通脹預期的任務繁重。一旦煤價上漲導致電價上漲,因為電力被居民、商業、工業廣泛使用,會引起物價的連鎖上漲。
而另一方面,由于今年電煤價格持續上漲,華能、大唐等五大電力集團前段時間被曝虧損面高達50%。對于本次電煤價格“禁漲”,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信息部主任薛靜表示:“重點合同煤價格不漲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電價上漲壓力。”(李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