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兩黑心商戶銷售假茅臺酒牟利140萬被公訴
中新網麗水2月14日電 (記者 李飛云 通訊員 章露)浙江麗水兩名男子藍某和李某為了牟利,銷售假飛天牌貴州茅臺酒金額高達140萬元。今天,這兩名男子被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向蓮都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移送審查起訴。
現年32歲的藍某和現年48歲的李某均為浙江麗水人。2010年1月12日,兩人注冊了麗水市飛天酒業有限公司,并分別任公司的總經理和法人代表。經營了幾天后,兩人開始對“賺錢很慢”非常不滿意。于是經過商量,決定另辟蹊徑尋找低成本高利潤的快捷方式。
經過多方聯系,兩人找到了專門批發銷售假酒的陳某(另案處理)。此后幾個人成了銷售假酒一條線,專門提供“飛天牌貴州茅臺”給麗水、杭州等地的四星級高級酒店。并在1月到7月短短的6個月時間里,銷售金額高達140萬余元。
2010年7月13日,麗水市工商局在該公司倉庫里查獲價值28萬元的假酒,一個月后,當地的公安機關又再次查獲了被藏匿的價值5萬元的假酒。
檢察機關經偵查認為,麗水市飛天酒業有限公司以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藍某、李某為了獲取高額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予以銷售,數額巨大,嚴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擾亂社會,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