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點名批評8所學校亂收費 地方教育局喊冤
昨天,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了8所學校亂收費典型案件,亂收費用涉及學費、服務性費用、教輔資料費、代收費、工本費等。
其中常州市正衡中學在改制過程中違規向每位學生每學期收取7000元學費。
常州市教育局昨天下午稱對發改委說法有異議,稱“與事實嚴重不符合”,并將向有關部門反映并提出“交涉”。
截至記者發稿時,發改委尚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發改委點名批評8所學校亂收費
發改委曝光8所亂收費典型案例是在昨天下午2點左右。
發改委稱,江蘇省常州市正衡中學原為改制學校,經清理轉為民辦學校。
經查,2010年正衡中學仍存在法人、財務及師資不獨立,不符合民辦學校“五獨立”(獨立的法人、獨立的校園校舍、獨立經費核算和人事管理、獨立進行教育教學、獨立招生和頒發畢業證書)的標準,卻按照民辦學校的學費標準每生每學期7000元收費。
發改委還通報了中國礦業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學校違反相關規定,在培養研究生、擇校、新生購買物品等方面存在亂收費問題。
常州市教育局發帖稱“與事實嚴重不符”
記者注意到,昨晚10時左右,網上流傳一則關于“常州市教育局就‘發展改革委將八所學校的亂收費典型案件予以公布’有關情況的說明”的帖子,署名為“常州市教育局”。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這份“說明”發布在了當地某網站論壇上,記者在該市教育局官網并沒發現帖子內容。
今天上午記者致電該教育局,主管宣傳的黃處長向記者證實,該帖內容就是他們教育局發布的。
“說明”稱發改委通報“與事實嚴重不符,我局正通過組織渠道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交涉。”并聲稱常州市正衡中學完全符合“五獨立”有關規定。
●上午追訪
今天上午,記者致電發改委,但截至發稿時,仍未得到回應。按發改委此前通報,對于涉嫌亂收費學校,價格主管部門已要求學校限期整改,責令學校將多收費用限期全額退還給學生及家長,并對其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發改委還重申,嚴禁各級各類學校擅自制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亂收費,對于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亂收費案件,將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文/記者 溫如軍
發改委通報的學校亂收費情況(部分)
●中國礦業大學
2010年到2011年期間,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分別以每生每學年11000元和6000元的標準,對部分計劃內國家安排財政撥款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共已收取260萬余元。違反了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
●華北電力大學
2010年到2011年期間,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分別以每生每學年3500元和7000元的標準,對部分計劃內國家安排財政撥款的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共已收取172萬余元。違反了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
●海口經濟學院
違反高校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的政策規定,2011年代入學新生購買物品時,在軍訓服裝費、床上用品、耳機等項目上多收65萬余元。
違反自愿原則按專科生每生300元、本科生每生400元的標準收取直供飲水費。
違反國家關于學校在首次為學生辦理各種證卡不得收取工本費和押金規定,對初次辦理一卡通的學生按每張20元的標準收取工本費116520元。
●湖北省水果湖高級中學
違反國家關于公辦高中嚴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的政策規定,2009年—2010年,在招收“三限”政策規定的擇校生外,以借讀生名義超比例招收擇校生,按每生每學期3000元的標準收取學費,違規收取18萬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