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老案遲遲未賠償 身心憔悴老人申請強制執行
本港訊 (陳虹 記者 劉仙)近日,凱里市法院受理了王聲清、姜泉英兩老人申請執行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工傷保險待遇一案后經閱卷,本案申請人于2004年12月23日向黔東南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期間,因故中止兩次,直至2009年4月7日州勞動仲裁委以(2009)州勞仲案裁字第1號裁決書作出裁定,裁決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支付申請人工傷補助費、喪葬補助費及醫療費等共計80259.77元。被申請人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遂向凱里市法院起訴,經一審判決,被申請人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應當支付申請人王聲清、姜泉英等人的各種工傷待遇費用75659.77元。
嗣后,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不服凱里市法院判決上訴于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10月21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2009)黔東民終字第633號民事判決書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申請人王聲清、姜泉英系請求工傷待遇的死者父母。老年喪失獨子,讓這兩位年近80高齡的耄耄老人悲痛欲絕。歷經五年的仲裁、訴訟,更讓老人心力憔悴,因被申請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金錢的義務,兩位老人遂向凱里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凱里市法院受理后,當日就向被執行人發出了限期執行通知書,期間凱里市法院經向被執行人釋明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法律后果,積極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得到被執行人的理解,并答應積極履行義務。7月16日,被執行人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主動將執行案件款75959.77元全額交到凱里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