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漢女子郝鈞近日走上法庭,提出和身為該市某局副局長的丈夫楊某離婚。郝鈞說,她此前發現丈夫在外包養情婦,并拿出丈夫和一女子在一出租屋內的“艷照”作為證據。在提出離婚的同時,郝鈞還請求法院判令丈夫賠她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在法庭上,楊副局長卻矢口否認自己有“包養情婦”的行為。
出租屋里 副局長被妻子抓“現形”
楊某和郝鈞本是廣漢市人人羨慕的一對夫妻。16年前,23歲的郝鈞不顧對方大自己7歲的年齡差距,與楊某相戀并于1992年結婚。次年,兩人生下了女兒小婉。“2000年,發現他和一名護士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考慮到女兒成長,郝鈞選擇原諒丈夫。
郝鈞說,2005年丈夫又在外面找了個女人。這時,楊某的職位已升至廣漢市某局的副局長。一天,郝鈞發現楊某手機上的一條短信:“昨晚我做了一夜的夢,夢中始終有你。”雖楊某解釋是同事開玩笑,但郝鈞調查得知,該女子名叫何某。
“從1月他倆就在一起了。”郝鈞拿出通話清單,從2005年1月開始,楊某與這個1399××××881的號碼通話頻繁。郝鈞說,三年多來兩人過著名存實亡的夫妻生活。“我要搜集證據和他離婚。”郝鈞說,經調查,掌握了楊、何二人的租住地址。今年7月5日凌晨許,她將楊、何二人堵在了出租房的臥室。拉扯中,郝鈞打110報警。隨后,郝鈞將楊某起訴到廣漢市法院,要求離婚。
被拍“艷照” 他說自己一直獨居
這起離婚案近日在廣漢市法院開庭審理。雖同意離婚,但對妻子說自己與他人“婚內同居”的控訴,楊某矢口否認。他表示,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獨自在外居住。據楊某說,他與何某是同事,通話記錄是“與屬下的正常交往”。
郝鈞向法庭舉證了5張7月5日將楊某、何某堵在出租房的照片。照片中,楊某全身赤裸,有些或躺、或坐在床上。對此,楊某的說法截然不同:“聽到敲門聲以為是朋友,就去開門。他們一群人沖了進來,把一個女的按在床上拍照。”他說,何某是與郝鈞一路進的房門。
記者看到,作為證據之一的110出警的調解書上寫明:“楊某之妻郝鈞到廣漢市×5樓發現楊某與何某兩人一起租房,遂與何某發生糾紛、抓扯……”
隨后,兩人還對共同財產等事宜進行了辯論。對于妻子得到全部的房產、以及共同分割存款的要求,楊某予以拒絕。
楊某單位一負責人說,對楊夫婦感情不和有所耳聞,但沒聽說楊某在外與人同居。“如果組織上要調查此事,我們會積極配合。”他表示。
(董馨)